草莓视频app在线下载

校園生活

國務院147號令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

發布:2012-11-08

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(yuan)令(ling) (147號)

  第一章 總則

  第一條 為了保(bao)護(hu)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(quan),促進計算機的應(ying)用(yong)和發展,保(bao)障社會主義(yi)現代(dai)化建設的順利(li)進行,制定本條例(li)。

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計(ji)算機信息系統,是指由計(ji)算機及其相關的和(he)配套的設備、設施(含網(wang)絡)構成的,按(an)照一定的應用(yong)目標和(he)規則(ze)對信息進行采集、加工、存(cun)儲、傳輸、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。

  第三條  計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(de)安全(quan)保(bao)護,應當(dang)保(bao)障計算(suan)機及其相關的(de)(de)和配套的(de)(de)設備、設施(含網絡)的(de)(de)安全(quan),運行環(huan)境的(de)(de)安全(quan),保(bao)障信息的(de)(de)安全(quan),保(bao)障計算(suan)機功能(neng)的(de)(de)正常(chang)發揮(hui),以維護計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(de)安全(quan)運行。

  第四條 計算機信息(xi)系(xi)統的(de)安全保護(hu)工作,重點維(wei)護(hu)國家事(shi)務、經濟建(jian)設、國防(fang)建(jian)設、尖(jian)端科(ke)學技術等重要領域的(de)計算機信息(xi)系(xi)統的(de)安全。

 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(guo)境內的(de)(de)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的(de)(de)安全保護,適用本(ben)條例。

  未聯網的(de)微型計算(suan)機的(de)安全保(bao)護(hu)辦(ban)法,另行制定。

  第六條 公安(an)部主管(guan)全(quan)國(guo)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安(an)全(quan)保護工作(zuo)。

  國家安(an)全(quan)部、國家保密局和國務(wu)院其他有關部門,在國務(wu)院規定(ding)的職(zhi)責范圍內做好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安(an)全(quan)保護的有關工作。

 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(zhe)個人,不(bu)得利(li)用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(li)益、集體利(li)益和公民合(he)法(fa)利(li)益的活動(dong),不(bu)得危害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的安全。 

  第二章 安全保護制度

  第八條 計(ji)算機信息(xi)系統的建設和應用,應當(dang)遵守法(fa)律、行(xing)政法(fa)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。

  第九條 計(ji)算機信息系(xi)統(tong)實行安(an)全等(deng)級保護。安(an)全等(deng)級的劃分標準(zhun)和(he)安(an)全等(deng)級保護的具體辦(ban)法,由公安(an)部(bu)會同有關部(bu)門制定。

  第十條 計(ji)算(suan)機機房(fang)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(you)關(guan)定。 在(zai)計(ji)算(suan)機機房(fang)附近施工,不得(de)危害(hai)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(xi)統的(de)安全。

  第十一條 進行國際(ji)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,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報(bao)省級(ji)以上人民政(zheng)府公安機關備(bei)案。

  第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(dai)、郵寄(ji)計算機信息媒體進出境的,應當如(ru)實(shi)向海關申報。

  第十三條 計算機(ji)信(xin)(xin)息系統的使用(yong)單(dan)位應(ying)當(dang)建立健(jian)全(quan)安全(quan)管理(li)制度(du),負責本單(dan)位計算機(ji)信(xin)(xin)息系統的安全(quan)保護(hu)工作。

  第十四條 對計(ji)算機信(xin)息系統(tong)中發(fa)生的案件,有關使(shi)用(yong)單位(wei)應當在24小時內(nei)向當地縣級以上(shang)人(ren)民政(zheng)府公安機關報告。

   第十五條 對(dui)計算機病毒(du)和危害(hai)社會公共(gong)安(an)全的其他有害(hai)數據的防治(zhi)研(yan)究工作,由公安(an)部歸(gui)口管理。

   第十六條 國(guo)家(jia)對計算(suan)機(ji)信(xin)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(xiao)售實行許可證制度。具體(ti)辦法由公安部(bu)會同有關部(bu)門(men)制定。

  第三章 安全監督

  第十七條 公(gong)安(an)機(ji)關對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(tong)安(an)全保護工(gong)作行(xing)使(shi)下列(lie)監督職權:

   (一)監(jian)督、檢查、指導計算(suan)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;

   (二)查處危害(hai)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(quan)的違法犯罪案(an)件;

   (三)履行(xing)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(zuo)的(de)其他監督(du)職責(ze)。

  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發現(xian)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隱患(huan)時(shi),應當及時(shi)通知(zhi)使用單位采取安全保護(hu)措施。

   第十九條 公安(an)部(bu)在緊急情況下,可以就涉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(an)全的特(te)定事項發布專項通令。

  第四章 法律責任

  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(tiao)例的(de)規定,有下(xia)列行為之一的(de),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(huo)者停機整頓:

  (一)違(wei)反計算機信息系統(tong)安(an)全(quan)等級保(bao)護制度(du),危(wei)害計算機信息系統(tong)安(an)全(quan)的;

  (二)違反計(ji)算機(ji)信息系統國(guo)際聯網(wang)備(bei)案制度的;

  (三)不(bu)按(an)照規定(ding)時間報告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中發生(sheng)的(de)案件的(de);

  (四(si))接到公安(an)機關要(yao)求改進安(an)全狀(zhuang)況(kuang)的通(tong)知(zhi)后(hou),在限期(qi)內拒不改進的;

  (五)有(you)危(wei)害(hai)計算機信(xin)息(xi)系統(tong)安全的其他行為的。

   第二十一條 計(ji)(ji)算(suan)機(ji)(ji)機(ji)(ji)房不符合(he)國家標(biao)準(zhun)和國家其(qi)他有關(guan)規定的,或(huo)者在計(ji)(ji)算(suan)機(ji)(ji)機(ji)(ji)房附近施(shi)工危害計(ji)(ji)算(suan)機(ji)(ji)信息系(xi)統安全的,由公(gong)安機(ji)(ji)關(guan)會(hui)同有關(guan)單位進行處理。

   第二十二條 運輸、攜帶、郵(you)寄(ji)計算機信(xin)息媒體進出境,不如實(shi)向海關申報的,由海關依(yi)照《中華人民共(gong)和國(guo)海關法(fa)》和本條例(li)以(yi)及其他有關法(fa)律(lv)、法(fa)規的規定(ding)處理。

   第二十三條 故意輸(shu)入計算機病毒(du)以及其他(ta)有害數據危(wei)害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(tong)安全的(de),或者未經許(xu)可出售計算機信息(xi)系統(tong)安全專用產品的(de),由公安機關處(chu)(chu)以警告或者對個(ge)人處(chu)(chu)以5000元以下(xia)的(de)罰(fa)款(kuan)、對單位處(chu)(chu)以15000元以下(xia)的(de)罰(fa)款(kuan);有違(wei)法(fa)所得(de)的(de),除予以沒收(shou)外,可以處(chu)(chu)以違(wei)法(fa)所得(de)1至3倍的(de)罰(fa)款(kuan)。

   第二十四條 違(wei)反(fan)本條(tiao)例的規(gui)定(ding),構成違(wei)反(fan)治安管理(li)(li)行為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(gong)和國治安管理(li)(li)處(chu)罰條(tiao)例》的有(you)關(guan)規(gui)定(ding)處(chu)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(zhui)究刑(xing)事(shi)責(ze)任。

  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(huo)者(zhe)個人(ren)違反本條(tiao)例(li)的規定,給國家、集體或(huo)者(zhe)他人(ren)財(cai)產造成損失的,應當依法承擔民(min)事責任。

  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(ji)關依照(zhao)本(ben)條例所作出的具體行政(zheng)行為不服的,可(ke)以(yi)依法申請行政(zheng)復或(huo)者提起行政(zheng)訴訟。

   第二十七條 執行本條例的(de)國家(jia)公(gong)務(wu)員利用(yong)職(zhi)權(quan),索取、收受(shou)賄賂(lu)或者有其他違法、失(shi)職(zhi)行為(wei),構(gou)成(cheng)犯罪(zui)的(de),依法追究(jiu)刑事責任;尚不構(gou)成(cheng)犯罪(zui)的(de),給予行政處分。

  第五章 附則

  第二十八條 本(ben)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:

  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病毒(du),是指編制(zhi)或(huo)(huo)者(zhe)在(zai)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程序中(zhong)插(cha)入的(de)破壞(huai)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功能或(huo)(huo)者(zhe)毀(hui)壞(huai)數據(ju),影(ying)響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使(shi)用(yong),并能自我(wo)復制(zhi)的(de)一組計(ji)算(suan)(suan)機指令或(huo)(huo)者(zhe)程序代碼。

  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安(an)全專用(yong)產品(pin),是指用(yong)于保護計算(suan)機信息系統安(an)全的(de)專用(yong)硬件和軟件產品(pin)。

  第二十九條 軍隊的計(ji)算機信(xin)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,按(an)照軍隊的有關法規執行。

  第三十條 公安部(bu)可以(yi)根據(ju)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。

  第三十一條 本條(tiao)例自發(fa)布之日起施行。

相關新聞
讀取內容(rong)中,請(qing)等待(dai)...
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 lutube-lutube下载-lutube下载地址-lutube最新地址